請於開始進行網上申請前,先閱讀以下申請指引及注意事項:

“電子商務鼓勵措施”網上申請指引:

  1. 進入“電子商務鼓勵措施”網上申請頁面;
  2. 填妥申請表並上載申請所需附件後,按下一步;
  3. 核對資料確實無誤後,按列印並保留有關申請表之列印文本;
  4. 按提交發出申請,本局將進行預審;
  5. 本局將於提交申請後三個工作天內聯絡申請人,確認是次提交;
  6. 申請企業負責人需於“列印文本”上簽署並加蓋公司印鑑,將正本送交本局中小企服務中心
  7. 本局將於正式接收有效申請後三十個工作天內,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請結果。

注意事項:

  1. 申請人於網上提交之申請資料,將被本局用作預先審核之用。申請人必須遞交上述第3點之列印文本正本(需負責人簽名及蓋章)到本局中小企服務中心,方被視為有效之申請。
  2. 如申請企業於過往三個月內,曾向中小企服務中心申請其他服務(“澳門經貿資訊亭”或“參與展覽活動財務鼓勵”)並已提交所需文件,則已提交之部分可獲豁免,但申請人須於申請時主動提出。
  3. 按此查看網上填表範例

本人已知悉上述申請流程及注意事項,並同意開始進行網上申請。